关闭自动续费不应“山路十八弯”

实际上,APP自动续费并非第一次引发关注。在此之前,工信部和中消协等部门就下发通知,要求对存在信息明示不到位、欺骗误导用户等问题APP进行整改。2021年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年初工信部围绕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发布的二十六条措施中,均明确要求对采取自动续订、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并且应以发送短信等显著方式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在服务期间应该提供便捷的退订、自动续费取消方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自动续费涉及到网络服务合同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默认自动续费类条款实质上属于格式条款,涉及此类自动续费问题实际上并不是无法可循。但是,由于此类纠纷涉及的标的通常比较小,考虑到时间和经济成本,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通常不会以诉讼的方式维权,而只能选择吃哑巴亏;消费者频繁遭遇自动续费关闭难问题的背后,实际上反映出商家诚信原则的缺失和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乏力。因此,消费者想要绕开自动续费的“山路十八弯”,就需对APP运营商和监管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


注:以上内容摘自北京法院网,作者:梁江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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