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二)
11月起,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
四川:强化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从11月1日起施行,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规定》在裁量基准部分将土地类型作为大部分违法行为的主要量化指标,划分了建设用地、农用地(非耕地)或未利用地、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4种类型。对违法用地涉及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罚款标准明显高于建设用地、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如园地、农村道路等)和未利用地(如滩涂、沼泽地等)。
深圳:电动车违规停放最高罚5000元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于11月1日起实施。《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天津、广西两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天津市人社局决定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也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1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之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990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40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90元。
宁夏: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明确回避情形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以及经国家有关机关确定的其他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实行登记管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司法鉴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条例明确不得受理情形,规范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终止鉴定情形,明确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要求,对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作了详细规定。
重庆:审计条例健全干预审计登记报告制度
《重庆市审计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1条,分为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权限和程序、审计结果和整改、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建立跟踪审计制度,明确审计机关可以对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进行跟踪审计。
在审计人员履职行为规范和履职保护上,条例进行了细化。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同时,条例健全干预审计登记报告制度,明确在审计工作中对干预审计工作的行为,应当全面、如实登记并及时向审计机关报告。
拉萨:出台首部关于基层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新修订的《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新制定的《拉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于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共设二十八条,具体内容包括制定条例的目的、条例适用范围、部门职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中的实施,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新制定的《拉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是拉萨市首部关于基层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共设二十九条,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规定调整网格划分应当经县(区)网格化工作机构批准,报市网格化工作机构备案,避免网格无序调整,并将拉萨市双联户工作做法通过立法予以固化,着力破解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
注:以上内容摘自澎湃新闻,记者: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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