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惊人!几元一斤的散装酒“装”成高价“特供酒”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虽然“特供”“内供”等酒品在历史上确实存在,但多年前有关部门就已明令禁止制售此类商品。如今市场上流传的所谓“特供酒”等商品,不仅涉嫌违规销售、违反广告法,而且掺杂大量假酒,危害消费者权益,应加强整治。同时,消费者也应转变消费观念,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上述案件线索源自一辆私家车——车身两侧疑似印有军队臂章样式的标识,后侧玻璃上标注着“军酒销售”的字样。宁夏军区警备办公室在执行纠察任务时发现这辆车,纠察员随即拍照并顺藤摸瓜,找到了车辆所属公司。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线上销售“军酒军品”品类多达40余种。该公司主要负责“军酒”销售后的派送工作,其背后供货商为李某。2020年,李某在朋友的怂恿下嗅到了“军酒”“专供”等字号产品的所谓“商机”,开始以此为噱头售酒。最终,军区警备办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对其销售门店及库房进行查纠。
公开资料显示,“特供”“专供”商品曾一度存在,其中以“特供酒”最为群众熟知。但随着“特供”标识商品的泛滥,出现了商家借以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不仅误导消费者,还扰乱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
2020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2022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然而,重重禁令和打击之下,打着“特供”“专供”等旗号的酒品等仍招摇过市。
近日,记者在北京走访了数家超市、烟酒专营店,均未看到“特供酒”的身影;在电商平台搜索“特供酒”“内供酒”也未查到相关信息。但以“内部招待酒”“内部接待酒”等为关键词搜索,仍能看到一些商家正以“内供”“专用”“内部招待”作为噱头进行线上销售。此外,还有商家销售标注有“内部特供酒”“内部专供”等字样的空酒瓶、酒标。
来路不明的“特供”“内供”商品,质量自然难以保证。北京警方曾打掉一个制售假酒团伙,嫌疑人从外省购买包材,躲在北京某郊区乡村一处偏远的自建房里制假。这些销售时卖到上千元的所谓“专特供酒”,灌装的只是每斤20元左右的散酒。
李林透露,随着一系列禁令的出台,“特供”“内供”商品转入地下,一些不法分子将假冒伪劣商品披上“特供”“内供”的外衣,迷惑消费者、大肆敛财。“这些‘特供酒’‘内供酒’,极有可能是旧瓶装新酒,装的还是十几元、几十元的散装酒,然后通过下线经营的酒水门店向熟人或慕名而来的消费者售卖。而改头换面的散装低端酒,有了‘特供’的加持,往往能卖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李林说,需求旺盛的背后,其实是暴利在驱使。
有业内人士分析,如今,主流白酒企业不会再生产所谓的“专供酒”“特供酒”,市场上能看到的此类酒品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在禁令之前主流白酒企业生产的“特供酒”依然可能存世;二是禁令之前一些小酒厂打着“专供”旗号生产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三是近期不法分子擅自生产的假酒,质量没有保证。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王菲说,“专特供”类产品,其核心在于攀附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与影响力,本质上还是在欺骗、误导消费者,显然违反广告法禁止性规范。
据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超介绍,基于不少消费者以为“特供”“专供”意味着商品稀少和质量有保障,不法商家借此噱头抬高售价,利润空间大幅上升,此举还涉嫌不正当竞争,应当严厉打击。此外,专家提到,因市面上销售的名牌白酒“内供酒”“特供酒”“职工专用酒”可能涉及冒用厂名厂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未履行进货查验等违法行为,或违反产品质量法、商标法。不法商家灌装假酒等行为可能触犯食品安全法乃至刑法。
王菲说,对于“专特供”类酒品,在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各相关平台可以在显著位置进行风险提示,针对已知暗语设置自动识别预警,并对特定商品增加人工审核点位等技术和商业端的辅助措施。同时,加强以案释法,使消费者明白“特供”并不代表特权、特优,反而可能是特假、特差。
注:以上内容摘自《法治日报》,记者:温远灏。